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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微生物的保藏
发布日期:2009-9-8                

1. 专利的微生物菌种的保藏
  细菌、放线菌、酵母菌、丝状真菌、高等真菌、单细胞藻类、地衣;
  动物细胞系、植物组织培养、原生动物、病毒(包括动植物病毒、噬菌体);
  质粒、基因片段、基因文库、植物种子、其它生物材料以及混合微生物。
  (最高物理防范等级不超过P2级)
  除人和动物的一、二类病源以外的微生物(生物材料),根据一般原则,CCTCC仅受理现行的技术条件下长期保存时,其性状不发生明显变异的培养物;对一些较为特殊的生物材料,如必须保持其生命活动状态,可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受理,但应事先协商。

2.准备申请专利的微生物菌种的保藏
  本保藏中心接收国内外准备申请专利的微生物(生物材料)的寄存,双方可签订保密协议,在申请专利后转为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但保藏日期为第一次提交保藏的原始保藏日。这样可避免申请专利时遗忘菌种保藏事宜。


申请保藏专利微生物的程序

    国内专利申请人
    1.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从CCTCC索取或从CCTCC网页上下载"用于专利程序的培养物保藏登记表",逐栏填写、签名或加盖公章;
    2. 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日前或最迟在申请日将要保藏的培养物按规定的数量与保藏登记表直接送交或寄至CCTCC;微生物菌株、质粒、噬菌体等样品可通过特快专递(EMS)寄送,细胞系和动植物病毒等样品需在冷冻条件下寄送,在寄送包装箱内放入适量的干冰,以保证CCTCC收到样品时仍保持冷冻状态;
    3. 收到样品后,本中心将及时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告知收到样品的状况;同时,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培养条件及时进行存活性检测,并妥善保藏;
    4. 申请人按有关规定缴纳专利培养物保藏和存活性检测等费用;
    5. CCTCC向专利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出据该培养物保藏受理通知书(存活报告)。根据布达佩斯条约,专利申请人如需IDA保藏证明,CCTCC可及时出据该证明。

    国外专利申请人
    1.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收到国外申请人的专利请求书后及时与CCTCC联系,CCTCC将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微生物入境许可;
    2.CCTCC收到入境许可的批文后及时通知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由涉外代理机构通知国外申请人直接将专利微生物寄送至CCTCC;
    3.普通样品,国外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特快专递将样品直接寄至CCTCC。需冷冻寄送的样品,国外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提前两天将寄送微生物的货运号(或运单号)、航班号、抵达中国境内机场及日期等通知CCTCC;
    4.CCTCC收到微生物样品后,将收到样品的状况通知其国内专利代理人;同时,及时进行存活检测,并妥善保藏;
    5.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专利微生物保藏和活性检测等费用;
    6.CCTCC向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出据该微生物的保藏受理通知书(存活报告书)。

专利微生物提交的样品

    提交样品的数量
    1. 细菌、放线菌、酵母菌、丝状真菌、 高等真菌、单细胞藻类 5安瓿管/株
    2. 动物细胞系、植物组织培养、原生动物、地衣病毒(包括动植物病毒、噬菌体) 、质粒、基因片段、基因文库 10安瓿管/株
    3.  植物种子 2,000粒/份
    4. 其它生物材料 双方协商而定

    微生物寄存者,将微生物学的学名及寄存理由以书面通知保藏中心,经核定接受后,即寄上接受表格。请将必要的资料填入表格内,连同微生物按一定数量寄送保藏中心。


专利培养物保藏标准

1. 细菌、噬菌体、放线菌、酵母菌、丝状真菌、高等真菌;

2. 动物细胞系、植物组织培养、动植物病毒 原生动物、地衣;

3. 单细胞藻类、质粒、基因片段、基因文库、植物种子、其它生物材料酌情而定。

(保藏期限为三十年,包括保藏费、存活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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