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承办的“2009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设计产业发展高峰论坛”12月4日在广东番禺闭幕。本次论坛在“创新、保护、服务”的主题下,围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交叉保护,重点介绍第三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与企业专利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参会代表除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局外,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单位的代表近300人就新《专利法》涉及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细则与主办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自2008年12月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后,直至 2009年10月1日新法施行,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使得在新旧法在衔接上存在许多模糊之处。记者在这次会议上了解到,配套的实施细则目前已上报到国务院,预计很快将得到批复,因此,这次论坛上专利局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审查部都对新《专利法》的变化及实施细则的重点内容进行了介绍。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新电子申报审批程序将在今年更新完毕,因此,在明年外观专利的审批有望在3~4个月完成,实用新型专利在5-6个月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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