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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专利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专利价值评估的50%
发布日期:2009-12-21                

  拿着有市场前景的专利,却没钱投入生产,这是福建省不少企业和个人的困惑。从即日起,这些企业或个人可直接凭借专利向银行贷款了,最高贷款额度为专利价值评估的50%。昨天,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日前出台。

  省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处长陈晓晶说,福建省去年有7000多件专利授权,不过专利评估的比例,仅为全部评估金额的3%,专利权的融资功能没能发挥出来。该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促进知识产权向资本的转化。

  据了解,该意见由省银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以及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发文,几乎福建省所有的银行都覆盖在内。而之前只有个别银行在个别地区有推出该业务。

  根据意见,可以贷款的专利权,不仅包括发明专利,还包括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借款人要想成功贷款,其专利权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8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剩余有效期限不少于3年。

  据陈晓晶介绍,这一规定较其他省份,有很大的创新。在其他省份,专利权的剩余有效期限一般是1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不少于5年。福建省为了鼓励更多的专利实现融资,特意放宽了有效期。

  据介绍,只要借款人和贷款人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持评估报告就可申请质押贷款。

  但要想成功贷款,借款人还必须依法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法律状态明确、有效,依法可以转让流通。该专利还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事项,他人未对专利权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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