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收到广州中院《民事判决书》,就先行新机电诉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纠纷案,法院驳回原告先行新机电的全部诉讼请求。
智光电气4月29日发布公告称,北京先行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诉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一案于2009年11月1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0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穗中法民三初字第175 号《民事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先行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诉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北京先行新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2,760元由原告北京先行新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上一条:没有记录 下一条:没有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