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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舟山群岛新区加大对企业专利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 |
发布日期:2013-9-13 |
2013年9月12日讯 近日,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进一步支持海洋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对企业当年获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0.2万元的专项补助,国外专利加倍资助(限资助2个国家);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对发明专利产品首次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且企业实缴税收比上年增长5%以上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专项补助(不重复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专利示范企业、市专利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专项补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评审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新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和浙江省专利金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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